天湘集团关于停止使用连婕代言人形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1-24来源:作者:天湘板业

致各位经销商及合作伙伴:

 

著名体育冠军连婕女士广州天之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代言合作,于20221130期满,感谢连婕女士代言期间天湘板业的付出与支持。

 

因合同及法律责任约束,请所有区域、级别经销商、门店等合作伙伴务必配合于通知发出一个月内2022年12月30日前撤换所有包含连婕代言形象的实体广告包含但不限于报纸杂志、产品手册、产品包装、灯箱、促销资料、车身广告、网站、网络广告、DM广告、POP广告、灯箱、报纸广告、杂志广告、产品包装及包装配套设计、产品海报、平面宣传册/单页、室内外广告牌、路牌、车身广告、机场地铁灯箱广告、店头广告、天猫、京东、视频号、小红书、抖音、快手等符合广告法的视频平台、公关/促销活动现场及相关设计

如果有我司制作的含连婕女士代言形象(包括但不限于姓名、肖像)的产品包装、展示等广告宣传项目,马上联络我司市场人员进行更换。

②如果贵司自行制作的含连婕女士代言形象(包括但不限于姓名、肖像)的产品包装、展示等广告宣传项目,请即刻撤回。

 

不能再发布或使用任何关于连婕代言的宣传文字和图片、视频等一切代言成果。若因未及时下架或者擅自使用旧形象代言人,需自行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。特此通知,拜托各位合作商知悉并配合执行。

 

顺祝:商祺!

 

  

 

 

广州天之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

20221124

 

 

 

附:通知原文件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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